校内各单位:
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提高学校文明创建水平和师生文明素质,提升学校整体形象,经研究决定,学校将加大文明创建督促检查力度,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1.通报内容:我校师生员工违反学校有关精神文明建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。具体行为参照《中科网讯软件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》。
2.检查落实:全校师生员工人人参与,若发现校园内不文明行为可拍照记录,并标注具体单位、人员姓名、不文明行为类型、证据照片,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3388923384@qq.com。
3.通报途径:主要通过公告栏的形式进行通报。
4.实施时间:本规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开始实施。
党委宣传部(文明办)
2023年3月17日